关于转发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对交通建设领域任务完成好
投资完成到位、吸引社会资本有力
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方案>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现将《关于印发<辽宁省对交通建设领域任务完成好、投资完成到位、吸引社会资本有力地区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交规划发〔2020〕16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交通建设投资及目标任务完成工作,积极拓宽融资渠道,重点做好地方自筹资金落实工作。同时,全市将以项目及投资完成情况以及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重要依据,酌情调整各县(市)区次年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
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