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朝阳市高铁
北站交通枢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请示
辽宁省交通运输厅:
朝阳市高铁北站作为省内重要的综合客运枢纽,已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综合客运枢纽和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方案》(交规划发〔2016〕98号)。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各项审批手续,并已开工建设,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综合客运枢纽投资补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15〕35号)有关资金申请的工作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已按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编制形成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现履行资金申请程序,特此上报。
一、项目概况
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项目位于朝阳市龙城区,是京沈高铁朝阳站综合客运枢纽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高铁站统筹规划、同步建设,实现公铁联运,并实现与城市公交、出租车零距离换乘,满足旅客中长途出行,具备中转换乘等服务功能,承担班线客运。项目用水、用电、燃气、排水、通信等市政配套设施齐全,各项建设条件齐备。
申报项目总占地73343.4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014.16平方米,主要建设公路客运站功能区、换乘中心功能区和地下停车场功能区及站前广场功能区等四大功能区。本项目投资金额为64036.46万元。
二、纳入相关规划情况
申报项目已分别纳入交通运输部《“十三五”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方案》及《朝阳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三、前期审批完成情况
申报项目前期工作程序完备,于2018年6月22日获得了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补充意见的批复》(朝发改发[2018]180号)。
申报项目规划手续齐备,于2017年10月17日和2017年12月27日,获得了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朝地字第211300201720014号、朝地字第211300201720021号)。并于2018年9月5日,获得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朝建字第211300201820030号),符合城乡规划与建设要求。
申报项目用地手续齐备,于2017年11月3日获得了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4153号),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67902.63m2;于2018年6月8日获朝阳市国土资源局出具的《不动产权证书》(辽(2018)朝阳市不动产权第0000893号),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用地面积为5440.8m2。
申报项目已于2017年9月26日获得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朝审批发[2017]150号)。
申报项目已于2018年5月22日获得朝阳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工程节能审查意见变更的批复》(朝审批发[2018]24号)。
四、项目建设情况
申报项目自2018年7月开工建设以来,各建筑已取得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项目已于2018年7月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12月竣工验收,2021年初投入运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朝阳市高铁北站交通枢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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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5月12日
联系人:孙明超 联系电话:1394218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