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创业补贴。将返乡农民工等人员纳入创业补贴范围,享受农业补贴政策。对依法建立的初创企业,按当年缴纳数额的50%给予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二是加强创业培训工作。建立健全创业辅导制度,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提供创业辅导,并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
三是改善返乡创业市场中介服务。在全市建立专业化的市场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建立各级市场联动的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中介服务体系,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管理、改进技术、开拓市场。
四是推动返乡创业与万众创新对接。引导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市场化的创新创业促进机制,加速资金、技术和服务扩散,带动和支持返乡创业人员依托其相关产业链创业发展。
五是抓好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电视台、门户网站、手机媒体等公共宣传资源,大力宣传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及优秀返乡创业典型事迹,引领全市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