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创业创新教育指导,为学生制定个性化的创业创新培养计划,每年从教学经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创业创新教育。
二是对首次创业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给予每年3000元至l万元的创业场地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三是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办企业,可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的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对大学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
四是各级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优先吸纳大中专学生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入驻,入驻比例一般不低于30%。
五是鼓励大中专学生、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参加“辽宁省大中专学生创业创新大赛”和“辽宁省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对获奖的项目团队进行奖励,按规定进行资助,并重点向有关创业投资机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