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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监管方式的实施意见

2019/04/11 1.1w 阅读 408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委员会: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 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资国企监管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朝委发〔2015〕25号)精神,为明确监管责任,确保国有资产安全,现就进一步明确市直国有企业监管方式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企业

该类企业由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直接对其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管,共15户,具体包括: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龙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朝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朝阳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朝阳环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军粮供应中心、朝阳粮食储备有限公司(需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国资委签订管理权移交协议)、朝阳净源污水处理水务环保有限公司、朝阳市朝牧种畜场有限公司、朝阳三燕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国恒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朝阳市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朝阳无线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

二、市国资委委托对应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企业

该类企业由于与行业管理部门依存度较高、行业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关联度较大,按照“监管全覆盖,监管实效性最大”原则,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委托对应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管,共13户,具体包括:

(一)委托市农业农村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委、朝阳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市本级出资人与市农业农村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二)委托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市施工图审查中心。

鉴于其出资人为城发集团,由市国资委、城发集团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共同委托其监管。

(三)委托市水务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4户:朝阳燕山湖水库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建业水利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燕山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朝阳市燕山湖风景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朝阳燕山湖水库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建业水利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资委与市水务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鉴于朝阳市燕山湖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和朝阳市燕山湖风景区旅游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文旅集团,由市国资委、文旅集团与市水务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共同委托其监管。

(四)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由市国资委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五)委托朝阳日报社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3户:朝阳日报商务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朝阳日报报刊印务有限公司;朝阳日报发行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资委与朝阳日报社重新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六)委托市扶贫办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市政融扶贫工程有限公司。由市国资委与市扶贫办重新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七)委托朝阳广播电视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鉴于其出资人为文旅集团,由市国资委、文旅集团与朝阳广播电视台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共同委托其监管。

(八)委托市交通运输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1户:朝阳大运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由市国资委与市交通运输局签订委托监管协议。

三、划入企业集团由其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企业

该类企业由于与相关企业集团存在行业协同性、业务相关性,为推动集团公司实现盘活存量资产、产业协同发展、做优做强做大,并实现监管全覆盖,市政府决定划入对应的企业集团作为企业集团子企业进行监管,且由市国资委根据集团公司组建情况,适时划入。共12户,具体包括:

(一)划入城发集团的企业4户:朝阳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朝阳公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市凤凰组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北大街改造指挥部。其中:朝阳公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朝阳市凤凰组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北大街改造指挥部由于存在融资、债务、项目等未结事宜,出资人暂时不做变更,由城发集团监管。

(二)划入国恒公司的企业1户:朝阳市泰运房产交易服务中心。该企业已划入国恒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朝阳市泰运房产交易服务中心管理权移交国恒公司,并与市国资委、国恒公司签订管理权移交协议。

(三)划入交投集团的企业2户:朝阳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长途汽车客运总站有限公司。

(四)划入环境集团的企业5户:朝阳市利民排污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市建达市政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朝阳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朝阳生态绿色发展有限公司。

四、出资企业委托相应行业企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企业

该类企业存在特定使命用途,在不改变其现有出资人的前提下,为加强其监管,推动产业协同发展,市政府决定由其现有出资人委托相应行业企业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进行监管,待其相关使命完成,将其出资人变更为该企业集团,共2户,具体包括: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朝阳市市政工程公司。上述2户企业由建投公司作为出资人暂时不变,朝阳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由建投公司与水务集团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委托其监管。朝阳市市政工程公司由建投公司与环境集团签订委托监管协议,委托其监管。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名单的通知》(朝政办发〔2015〕127号)同时废止。

            (此件公开发布)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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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