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增强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10〕7号),现就加快推进商标战略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坚持规划、引导和推动相结合,加快形成“企业主体、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社会支持”的商标发展机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五化战略”,大力加强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和培育优势产业商标集群,努力形成一批代表朝阳产业特点、区域优势和朝阳形象的中国驰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和朝阳市著名商标(以下简称“三名”商标),发挥商标引领和聚集作用,推进商标战略与经济工作的深度融合,为促进朝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朝阳“六大跨越”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企业为主鼓励自主创新。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机制,通过整合资源,集中优势,不断提高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二)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提高政府部门在推进商标战略中的服务能力,引导企业遵守市场规则,通过加大宣传力度等措施,扶持企业提升品牌信誉和影响力,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三)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培育相结合。在全省推进商标战略的同时,确定我市区域和产业重点,以优势企业(行业)为争创“三名”商标战略梯队,加大扶持力度,带动产业升级。
(四)坚持创新升级与依法保护并举。加大商标培育力度,鼓励和扶持企业争创“三名”商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推进商标战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总体目标
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商标培育、发展、宣传、保护的工作机制,全社会商标意识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注册、运用和管理商标的能力显著提高,企业创新成果和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自主品牌,到2015年,全市注册商标总量大幅度提升,力争新增注册商标1000件,实有商标总数超过2000件;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断增加,力争新创中国驰名商标2件,驰名商标总数达到3件;新创辽宁省著名商标20件,总数超过70件;新创市著名商标40件,总数超过90件;驰、著名商标品牌总数晋升到全省较为先进行列。地理标志商标实现零的突破,注册地理标志商标1—3件。实现“商标兴市、商标强企、商标富农”,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创新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建设商标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我市“冶金业、装备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新型能源产业、商贸流通业”等产业建设,引导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申请注册一批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对领军企业实施重点跟踪指导,引导企业实施以商标为核心的品牌化连锁经营,提高竞争力。到2015年,全市形成注册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管理商标的商标示范基地10个。
(二)围绕发展壮大主导产业,形成商标集群。做大做强冶金、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加快新能源电器(超级电容器)等重点工业产业集群建设,提升工业在全市经济中的首位度。在朝阳市新能源电器(超级电容器)、北票市除尘装备、朝阳县镍锆锰、凌源市玻璃、建平县陶瓷、喀左县冶金铸造、双塔区高科技电子、龙城区矿山冶金水泥机械等产业集群中,普及商标知识,大力推进商标注册引导,加大培育著名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力度,力争到2015年,在全市产业集群中培育朝阳市著名商标20件、辽宁省著名商标10件、中国驰名商标1件。
(三)围绕设施农业建设,形成特色农业品牌集群。把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作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的重要载体,强化对农产品商标注册的扶持引导,积极帮助农民和涉农企业进行农产品商标注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深入农村实地调研,确定地理标志的培育重点,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地理标志的注册工作。及时总结和宣传商标富农典型经验,加快商标富农的发展步伐。配合设施农业建设,培育一批具有原产地人文和自然特征的“名、特、优、新、稀”农产品品牌,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集群。通过在全市农村工商所中推行“一所一标”活动,每年新增农产品商标40个,到2015年,全市新注册农产品商标200件,注册地理标志1-3件,在农产品商标中,认定市著名商标15件,争创省著名商标5件,培育“公司(涉农组织)+商标(地理标志)+农户”新型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25户。
(四)围绕服务业多元化发展,实施现代服务业商标战略。以“化石文化、牛河梁红山文化、佛教文化、三燕文化”四大文化为依托,结合鸟化石国家地质公园、牛河梁遗址博物馆、凤凰山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等重点项目建设,将朝阳拥有的独具特色的名称、字号申请商标注册,培育旅游产业商标,全面提高我市文化旅游资源的内在质量和影响力。大力扶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融资租赁、会展经济等新兴产业的商标注册,对其中具有潜力的商标进行重点扶持和培育,引导企业积极推行服务业连锁化、品牌化经营,创新服务产品,促进规模经营,提高竞争能力。到2015年,新注册具有朝阳区域特色的服务业商标20件,“燕都”、“慕容”等城市品牌得到注册、保护和管理,我市拥有更多服务业品牌。
(五)围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发展,加紧商标资源的盘活、运用。支持装备制造、钢铁冶炼、轮胎生产等相关产业进行改造升级,继续引导企业提高商标战略意识,整合和盘活现有商标资源,发展自主品牌,提高企业商标知名度。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工商等部门给予全程指导和协办相关业务。鼓励企业充分认识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重要价值,大胆利用商标专用权进行出资、出质,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通过商标资源的盘活、运用,促进生产要素向优势品牌聚集,使商标在传统产业的优化组合和规模扩张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围绕我市经济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大格局,打造更多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在全市筛选一批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列为“三名”商标争创梯队,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组织、指导争创“三名”商标。每年组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2件,辽宁省著名商标5-10件,组织认定朝阳市著名商标10-15件,不断提高我市“三名”商标总量,特别是驰名商标拥有量,实现“争创一件驰名商标、带动一个产业升级、促进一个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商标的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PCT申请商标国际注册,增加商标的国际注册数量,维护企业海外商标权益,促进外向型经济健康发展。到2015年,引导企业商标国际注册5件。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成立朝阳市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负责的副秘书长兼任,成员为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服务业委、市外经贸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政府金融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负责全市商标战略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梯队建设、分类指导、舆论宣传、效能监督、考核奖励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尽快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相应机构,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将商标战略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激励机制。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拥有驰名商标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有2个以上子公司,总资本达到1000万元,可申办企业集团。以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字号的,冠“辽宁”行政区域不受注册资本、行业、组织形式的限制。驰名商标企业免于年检。
2.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在有关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倾斜,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财政贴息等方面优先扶持。
3.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辽宁省著名商标认定企业的商品和服务,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予以优先采购。
4.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各种费用,可不受比例限制,计入管理费用。
5.帮助有条件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申请国家的各类政策性基金。对商标国际注册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
6.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商标权质押贷款业务,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对商标信息开发利用及商标服务的支持力度。
7. 市政府对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对被认定为辽宁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各县(市)区政府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或省、市著名商标的企业和有关人员,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对商标战略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商标意识。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战略宣传体系。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开展“商标战略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宣传商标认定和争创“三名”商标对企业发展保护的意义和作用,要推广驰名商标单位的典型经验,引导和鼓励企业运用商标权维护和保障自身利益。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商标知识培训,提升企业的商标意识,增强创立品牌的信心,营造一个推动实施商标战略、加快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鼓励自主创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办、联合组建或购买等方式,建立研发机构,推进科技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为实施商标战略提供技术支撑。充分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制度,积极参加商标注册和争创驰(著)名商标的活动,扩大企业知名度,努力提升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
(五)拓展对外合作机制,促进企业商标文化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在商标领域的交流合作,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文化建设,积淀商标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商标的凝聚力。引导企业高度重视“商号、域名、商标”一体化注册工作,充分利用“商号、域名、商标”资源,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六)加强商标无形资产管理和价值运用。引导企业在改制改组和组建企业集团过程中将商标无形资产的运作和企业有形资产的重组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要将国有企业的商标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围,防止企业在经营、转让过程中商标资产的流失。工商部门积极向商标企业宣传商标这一无形资产的重要作用,向企业介绍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的可行性和具体操作程序,对有意向进行商标专用权进行质押贷款的企业,商标部门负责领办从评估到备案整个过程的一切手续,并充分利用工商部门掌握的企业登记状况和信用状况,为银行、担保机构等金融机构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业务的开展和实现。
(七)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营造开放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侵权假冒等商标违法行为。加强商标案件执法协作,建立商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维权体系;构建区域内、外打假维权机制,为自主品牌开拓市内外、省内外、国内外市场提供有力支持。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