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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已废止)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的意见

2013/11/03 1.0w 阅读 182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微信图片_20210806134130.jpg

为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更好地发挥乡(镇)林业站职能作用,强化对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现代林业发展的意见》(辽委发[2009]17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8]13号)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改革和完善乡(镇)林业站管理体制

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思路,乡(镇)林业站实行以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为主,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的体制。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在保持编制不变的前提下,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依据各乡(镇)林地面积大小不同等情况适当调整编制核定职能。乡(镇)林业站现有资产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范畴,并严格按有关规定重新登记,现有资产被其他部门占用的,应由林业站收回。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各自职责,共同管理乡(镇)林业站,做好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森林经营、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

二、明确乡(镇)林业站基本职能

其职能主要有: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协助乡(镇)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林木采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并参与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依法保护湿地资源;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配合乡(镇)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承担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三、完善乡(镇)林业站管理工作考评制度

(一)建立林业站站长考核任用制度。各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乡(镇)政府要组成考核小组,对现有的林业站站长进行考核,合格的予以留用。林业站站长的任命、调配、考评和晋升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时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政府的意见。

(二)建立对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聘用考核制度。林业站实行定岗定员,竞聘上岗,确保林业站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当林业站工作人员出现空缺时,要在林业系统内部选择具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懂技术、懂业务的技术人员补充到林业站,人员仍然不足时按所需专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考评和晋升由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时要充分听取所在乡(镇)政府的意见。

四、建立健全乡(镇)林业站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乡(镇)林业站职能作用,调动林业专业协会、合作组织、股份制林场等在林业生产、服务方面的积极性。市级林业工作总站负责全市基层林业站的业务管理工作,乡(镇)林业站要依托林业合作组织与林业专业协会开展各种林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示范与推广应用,并做好农民林业生产技能培训方面的服务工作,大力培养建立村级农民林业技术员队伍。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林业站双重管理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建立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工作有章可依,规范运行。要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周密部署,统筹安排,确保改革过程中人心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间断。同时,要切实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积极主动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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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