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燕都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3]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
摸清我市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调查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系统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的现状以及各主要生产要素的构成。进一步查实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文化产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全面更新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全面系统、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经济普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和内容
(一)普查对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普查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国民经济行业。
(三)普查时间。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3年年度资料。
(四)普查内容。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资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三、经济普查的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成立朝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普查的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
(二)明确部门分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其中,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动员方面的事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能源消费和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规划局负责和协调涉及数字化地理信息方面的事项;市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并协调组织基层工商所、税务所参与普查;市编委办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市民政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市质监局负责和协调涉及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的事项;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涉及工业企业、中小企业、通信企业普查方面的事项;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负责涉及建筑企业普查方面的事项;市房产局负责涉及房地产企业普查方面的事项;市服务业委负责涉及服务业普查方面的事项;市教育局、交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旅游局、民委等部门分别负责涉及教育、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宗教等普查方面的事项;市政府金融办、市银监局、市邮政局、市人行、市保险协会、朝阳火车站等部门负责涉及金融、证券、邮政、保险、铁路系统等普查方面的事项;朝阳军分区、武警朝阳支队负责和协调涉及租借部队和武警营区的社会单位的调查;市监察局负责和调查处理各级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员在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其他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此次经济普查工作。
(三)落实普查机构和人员。各县(市)区、乡(镇)街政府要设立相应的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普查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聘用或者商调有关单位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保障工作经费。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落实普查经费,把普查工作经费、“两员”补助和设备购置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统计机构和监察机关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结合标语口号、短信、传单等多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各级普查机构要利用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全面建立普查区电子地图;巩固和拓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成果;全面使用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切实减轻基层普查人员的工作负担。
(四)确保普查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对普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与管理。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数据采集、审核、评估、验收制度,并狠抓落实。要扎实做好普查业务培训,全面摸清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底数,认真组织开展入户调查工作,采取机审、人核、抽查等多种方式核实源头数据,确保单位不重不漏、基础数据真实可靠、普查数据全面准确。
附件:朝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朝阳市人民政府
2013年8 月28日
附件:
朝阳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屈连春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广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永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段红兵 市统计局局长
高鹏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广东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员于振洲市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
程希印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霍向光市民委副主任
李桂华 市监察局副局长
朱岩市民政局副局长
崔士彦市编委办副主任
冯子猛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
孟庆智市交通局副局长
刘卫国市服务业委纪委书记
王文书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
张燕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立民市卫生局副局长
张文杰市统计局副局长
霍焱市房产局副局长
李国新市规划局副书记
张玉荣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闫树海市工商局副局长
董永军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王明友市地税局副局长
赵文雨市质监局副局长
裴守华国家统计调查队副队长
康树龙市银监局副局长
刘铁铮市人行副行长
梁国立市邮政局副局长
禹连宝朝阳保险协会秘书长
蔡克强朝阳机场副总经理
吴俊朝阳火车站站长
何洪涛 朝阳军分区后勤部助理
张德升武警朝阳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张文杰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