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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医保发〔2021〕63号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10/12 1.2w 阅读 496 点赞


按照《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医保发2020154号)规定,“在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就医用药,当年限额没有用尽的,剩余额度可结转到下一年,延期使用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2020年受疫情等因素影响,部分参保居民门诊统筹支付限额33元结转到2021年使用,若2021年12月31日前没有使用,2022年1月1日以后将不再结转。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朝医保发〔2021〕63号),通过多种方式畅通参保居民门诊购药渠道,提高参保居民政策知晓率,确保参保居民医疗保障待遇不受影响。

一是要求各地保证每个乡镇的多数村卫生室特别是公立的村卫生室开通医保信息网络,畅通参保居民门诊就医渠道。二是要求各地宣传医保门诊政策,同时要求各地区要以乡、镇为单位,公示已经开通医保信息网络并能正常承担门诊统筹职能的定点村卫生室,引导村民在这些定点村卫生室就医购药,确保参保居民的门诊待遇。三是对于本地区乡、镇范围内没有开通医保信息网络的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可以暂时扩大定点范围,选取本地区开通医保信息网络的定点乡镇卫生院承担本应由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应承担的门诊职能至2021年底。四是对于本地区乡、镇范围内有开通医保信息网络的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但不能满足本乡、镇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需求的,由各地区按照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暂时扩大定点范围,如确定暂时扩大范围,选取本地区开通医保信息网络的定点乡镇卫生院承担本应由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应承担的门诊职能至2021年底。

                        朝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相关文件:朝医保发〔2021〕63号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通知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