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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医保发〔2021〕39号关于朝阳市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解读

2021/07/08 1.2w 阅读 357 点赞


我市出台了《关于朝阳市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通知》(朝医保发〔2021〕39号),公布了我市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暂时与2020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我市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为3728元/月。

1.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为个人上年月平均工资,最高为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300%(11184元/月),最低为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60%(2237元/月)。参保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单位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

2.2020年度产改企业、事转企改制的退休人员,由单位按年人均3455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参保单位的退休人员凡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25%以上的,由单位按年人均3455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防范基金。

3.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个体虚拟、2004年12月1日以后退休趸缴人员以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3728元/月作为缴费基数,按4.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52元/年)。

相关文件:朝医保发〔2021〕39号关于朝阳市2021年社会保险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基数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