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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医保发〔2021〕14号关于延长2021年朝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的政策解读

2021/03/15 1.9w 阅读 235 点赞


为缓解年初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市医疗保障局、市税务局共同发布文件,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预缴期延长至2021年3月31日,3月31日之前缴费的城乡居民自2021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不设立等待期。

相关文件:朝医保发〔2021〕14号关于延长2021年朝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